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节能工作应当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社会参与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