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已修改专业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