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商住混合楼使用商业用房的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经营性娱乐活动;(二)改变房屋承重结构,超荷载存放物品;(三)生产、销售、贮藏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物品;(四)产生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油烟、废气或者异味、有害的气体;(五)产生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振动;(六)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