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建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条例/第三章 施工防火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消防给水设施。高层建筑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