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建朱子文化遗存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朱子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服务和专业指导。

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