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城镇地下管线(以下简称“地下管线”),是指敷设于城镇地面以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综合管廊。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