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