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审议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