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

(一)本市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特别重大的事项;

(二)涉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事项;

(三)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其他事项。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