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第一节 立法准备第十四条有效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牵头起草的法规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问题的调研、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