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西海岸新区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和海域使用金,除上缴中央的有关费用和政策性资金以外,应当按照规定用于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