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西海岸新区应当制定并实施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总部、区域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总部经济项目优先在西海岸新区落户。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