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第六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西海岸新区应当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监管要求,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