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西海岸新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推进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