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文化遗产保护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