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第五章 组织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受理行政调解的内设机构,或者设立专门调解机构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