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第九条有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具体实施者,在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单位应当符合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接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