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规范自治州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