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知识纳入有关课程或者课外教育内容。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