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化工园区或者化工集中区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选址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留有适当的发展空间;(二)区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布局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合理布置功能分区;(三)具备完善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安全保障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应当与基础、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