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促进宜居宜业宜游生态铜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