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