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游客须知等管理制度并公示,在主要景区、景点设置卫生、环境保护、旅游服务设施或者标志,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警示标识,对交通工具、游乐设施、水电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修,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得对公众开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