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八条已修改编制立法规划、拟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公开征求立法项目、立法建议。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科学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确立立法项目,提高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立法建议、立法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参加论证,提出是否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