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第二条已废止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