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力度,努力为各族群众创造就业机会和条件。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重视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县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县聘人员和企业用工时,不得拒绝录(聘)用当地少数民族公民,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