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第十五条已修改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