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经批准修建的临时建筑,使用期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请延期一年。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