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经费,拓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