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