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该地方性法规的以外,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