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