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旅游人才培养等。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