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清理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