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严禁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分包。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