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第五章 技术市场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利用技术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制作、发布虚假技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和查处。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