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侵占、挪用、贪污本条例规定的各类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