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旗享受的上级国家机关在财政包干经费之外拨给的各种补助费、专项资金和支援款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不得用以顶替正常的预算收入。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