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回收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加工利用废旧农田地膜,促进废旧农田地膜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