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旅游资源开发应当保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注重自然景观和民俗文化相协调,坚持精品发展战略。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