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开发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企业变更、歇业或终止经营,应当依法办理手续,并报管委会和原批准登记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