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已修改被征收人采取伪造文书、恶意串通等违法方式骗取征收补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