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引导经营者进入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禁止占用乡镇街道、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晾晒农产品、脱粒稻谷等。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