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