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十五条有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集水区域内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水区域内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核心保护区内实行封山育林,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