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机制。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