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三条已修改累进加价水费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收取;阶梯式水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收取。累进加价水费和阶梯式水费的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