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