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北庭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北庭故城遗址的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和反应性监测。..鼓励使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多学科、多部门合作的监测,形成记录档案,并提出日常监测报告,逐级上报自治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