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本市鼓励企业建立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